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变卖公告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28日10时至2019年1月27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08,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79号摩托车市场1001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编号:烟房权证福股份制字第Z01454号,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2009)第3182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18.46平方米。
起拍价:7400456元,保证金:74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费用、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含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支付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交易成功后再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我院结算,我院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
七、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我院对成交标的物不负责腾迁,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腾迁事宜,因腾迁不能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账号:15345101040002792),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8)鲁0611执恢171号变卖款”,并于缴纳余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35-6319173
举报电话: 0535-6319156
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须知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28日10时至2019年1月27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08,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79号摩托车市场1001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编号:烟房权证福股份制字第Z01454号,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2009)第3182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18.46平方米。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机器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两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740045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账号:15345101040002792),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8)鲁0611执恢171号变卖款”,并于缴纳余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费用、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含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63191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5-63191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79号摩托车市场1001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