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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811104178
[第一次拍卖]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东户0803号、0804号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暂缓
暂缓理由:申请人申请暂缓拍卖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9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9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郑安然

15376550898

项目地址
都市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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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3号、0804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0日10时至2018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3号、0804号房地产

起拍价:975261,保证金:90000,增价幅度:9000,评估价: 1393230

(一)估价对象范围

估价对象范围为位于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东户0803号、0804号房地产,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

马守忠  韩同苓

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房屋坐落

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3号房

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4号房

建筑面积

60.38平方米

96.11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5007446号

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5007445号

规划用途

住宅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2005年09月15日至2075年09月14日止

楼层

总层数11层,所在层8层

建筑结构

钢混

设施设备

水、电等设施齐全

新旧程度

维护及保养状况较好

装饰装修

外墙下部为外墙砖,上部刷真石漆,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5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537-5175443  0537-2715078李法官(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看样时间:(请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腾房义务,买受人自行负责腾房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2月17日16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891执恢358号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东户0803号、0804号的拍卖余款”。(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3112510044795485057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2715078李法官,0537-5175443。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山河路与蓼河路交汇处。

网络拍卖司法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0日10时至2018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  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济宁市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3号、0804号房地产

四、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2月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12月17日16时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的, 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891执恢358号都市春天二期16号楼东三单元八层0803号、0804号的拍卖余款”。交款后将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交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A5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大约15个工作日),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请耐心等待。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311251004479548505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房产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自行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5175443,0537-2715078。

网络拍卖司法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山河路与蓼河路交汇处。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都市春天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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