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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810215006
[第一次拍卖]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0号内11号楼3单元501室房产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流拍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0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1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韩法官

18706330769

项目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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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拍卖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19日10时至2018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3/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0号内11号楼3单元501室房产。

评估价:103.53万元。

价值时点:2017年3月29日。

★摘录自山东贵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鲁贵评【2017】日(法)字第03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103.5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及《标的物情况表》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拍卖须知》、《拍卖公告》中的规定,自愿遵守执行,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详细了解网上竞买流程,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相应能力。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人账号所作出的所有操作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手续须在拍卖开拍2个工作日前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一同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网络司法拍卖授权委托书WORD)至网拍小组(电话0633-8179263)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在网拍平台录入委托信息,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买受人以网络平台自动生成公示的委托人为准。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已查封、已抵押、当事人居住。拍卖标的仅限评估报告内所评估的财产(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财产明细PDF),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全部动产物件,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5.拍卖人对房地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现场实际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如有房屋结构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及相关人员对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评价、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未知瑕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或拍卖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所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农村宅基地仅限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公民购买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本院承办法官电话,具体事宜由承办法官安排。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取得竞价资格后,且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会流拍。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3110610044115488945),付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名称;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悔拍,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付款的,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网拍小组转承办法官,经合议庭决定是否同意延期交款及延长的期限,并将结果通知网拍小组。

九、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应及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财务窗口开具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尾款的过付款凭证,持凭证原件至网拍小组登记确认,联系承办法官预约办理相关手续,本院将依法出具标的物权属确认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后果)、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转移过户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为完善物业的使用而所需另行花销的费用等等应交或欠交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等详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一、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违反《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3-8179263

承办法官电话:韩法官18706330769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3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19日10时至2018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3/01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0号内11号楼3单元501室房产。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及《标的物情况表》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拍卖须知》、《拍卖公告》中的规定,自愿遵守执行,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详细了解网上竞买流程,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相应能力。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人账号所作出的所有操作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手续须在拍卖开拍2个工作日前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一同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网络司法拍卖授权委托书WORD)至网拍小组(电话0633-8179263)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在网拍平台录入委托信息,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买受人以网络平台自动生成公示的委托人为准。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已查封、已抵押、当事人居住。拍卖标的仅限评估报告内所评估的财产(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财产明细PDF),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全部动产物件,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5.拍卖人对房地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现场实际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如有房屋结构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及相关人员对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评价、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未知瑕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或拍卖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所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农村宅基地仅限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公民购买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5日前向承办法官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3110610044115488945),付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名称;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悔拍,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付款的,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网拍小组转承办法官,经合议庭决定是否同意延期交款及延长的期限,并将结果通知网拍小组。

1、因银行法院之间有5个工作日的账目交割时间,为避免转账后等待账目交割,建议买受人直接到法院交付尾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应及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财务窗口开具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尾款的过付款凭证,持凭证原件至网拍小组登记确认,联系承办法官预约办理相关手续,本院将依法出具标的物权属确认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后果)、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转移过户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为完善物业的使用而所需另行花销的费用等等应交或欠交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等详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违反《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633-8179263

法院咨询电话:韩法官1870633076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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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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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青岛市黄岛区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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