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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关于 鲁R272K2小型轿车
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6日10时至2018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单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单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23.KjqIea),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鲁R272K2 小型轿车一辆。
起拍价:192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400元。
该拍卖标的物:因为没有钥匙无法进入车内,能否正常启动未知,车辆行驶里程未知。两个前车轮处都有车漆掉落,车后视镜有轻微摩擦,车右前轮胎没气。使用性质:个人。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0月19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1722执恢316号车辆拍卖余款”。
户 名: 单县人民法院
账 号:1591910104003627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475591915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单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关于
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6日10时至2018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单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单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23.KjqIea),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鲁R272K2 小型轿车一辆。
起拍价:192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384元。
该拍卖标的物:因为没有钥匙无法进入车内,能否正常启动未知,车辆行驶里程未知。两个前车轮处都有车漆掉落,车后视镜有轻微摩擦,车右前轮胎没气。使用性质:个人。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0月19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1722执1028号车辆拍卖余款”。
户 名: 单县人民法院
账 号:1591910104003627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475591915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单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停车场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