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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809265033
[第一次拍卖]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流拍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4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7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孙艳

18853125759

项目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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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的公告

案号:(2018)鲁 0103执466号                                                                                                                                                                              案由:金融借款纠纷

承办人:王法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27日10时至2018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

起拍价:1436190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房屋所有权证:历207347;房屋所有权人:董吕赏;共有情况:无,建筑面积为67.9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寓,房屋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第5层,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抵押情况: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03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2010-2-8至2034-2-8;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此标的物以现状交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1月2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 0103执466号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

账号:00000074500410000052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2567025

咨询电话:0531-82567025\188531257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27日10时至2018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0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0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济南市市中区和平路47号诚基中心10号楼506号房地产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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