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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QT1809135835
[第一次拍卖]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流拍
  • 项目类型:
    其他财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152100.00元
  • 所属法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5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有人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毕宏贞

17615827667

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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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9日10时至2018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1.燃烧器,生产厂家为:北京华索自动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量:30台,在用。

     2.碳块堆垛天车,规格型号为:YB型L=34.9m A6,生产厂家为: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数量:2台,在用。

     3.阳极焙烧炉用多功能天车,规格型号为:L=34.9m A7,生产厂家为: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数量:2台,在用。

     4.压轨器、转盘等,自制,1套,在用。

     5.振动成型机,规格型号为:ZDC-TF 1800*2800,生产厂家为:河南富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2台,在用。

     6.涡轮电动蝶阀,规格型号为:D41W-2.5 DN2200,生产厂家为:上海中亚阀门有限公司,10台,在用。

     7.单级反渗透设备,规格型号为:CY-4000,生产厂家为: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1套,在用。

     以上资产现整体拍卖,均存放于梁山县杨营镇园区路南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评估价为1645.83万。(设备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1520810元,保证金:11521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向者请自行前往协调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评估范围资产清单所列机器设备为55台(套),清查实际数量为48台(套),具体明细已上传至附件。

     3.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杨营镇工业园区路南的所有厂房、生产车间等建筑物及生产辅助设施、厂区内的全部生产设备等已出租给梁山万科新型碳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15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

     4.由于拍卖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接事宜。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2. 标的资产搬运事宜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买受人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成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标的物存放现场正常生产秩序。

3.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其余可能存在的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梁山万科新型碳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承租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2018年10月18日16:00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17执627号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拍卖余款”。

账户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0002800410000037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9日10时至2018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1.燃烧器,生产厂家为:北京华索自动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量:30台,在用。

     2.碳块堆垛天车,规格型号为:YB型L=34.9m A6,生产厂家为: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数量:2台,在用。

     3.阳极焙烧炉用多功能天车,规格型号为:L=34.9m A7,生产厂家为: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数量:2台,在用。

     4.压轨器、转盘等,自制,1套,在用。

     5.振动成型机,规格型号为:ZDC-TF 1800*2800,生产厂家为:河南富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2台,在用。

     6.涡轮电动蝶阀,规格型号为:D41W-2.5 DN2200,生产厂家为:上海中亚阀门有限公司,10台,在用。

     7.单级反渗透设备,规格型号为:CY-4000,生产厂家为: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1套,在用。

以上资产现整体拍卖,均存放于梁山县杨营镇园区路南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评估价为1645.83万。(设备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设备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以移交时具体测量为准。拍卖人对设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性能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评估范围资产清单所列机器设备为55台(套),清查实际数量为48台(套),具体明细已上传至附件。

3.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杨营镇工业园区路南的所有厂房、生产车间等建筑物及生产辅助设施、厂区内的全部生产设备等已出租给梁山万科新型碳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15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由于拍卖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接事宜。

4.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5. 标的资产搬运事宜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买受人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成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标的物存放现场正常生产秩序。

6.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其余可能存在的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梁山万科新型碳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10月18日16:00前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17执627号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拍卖余款”。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及办理二次交割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交割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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