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拍卖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543/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上虞区曹娥街道金桂苑西区27幢别墅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
起拍价:5814200元 保证金: 50万元 增价幅度: 2万元
标的物概况:该拍卖财产位于浙江省上虞区曹娥街道金桂苑西区27幢,此次拍卖包括别墅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据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此房产权证号为00048258,不动产单元号为330604036026GB00361F00010001, 所在层1-2/2F,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82.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509.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7年11月28日。地上附属物包括香泡、罗汉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标的物情况咨询法院。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1.已查封;2.截止现场勘验节点被执行人家属在此居住。
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申请执行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
本次拍卖标的为房地产,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认为已完全了解公告提醒,视为竞买人承诺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法律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七、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悔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并具备过户条件的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特别提醒: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是否正常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毁损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多退少补。
九、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滨州渤海支行;账号:6228401847458121167);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被执行人已收拍卖通知,其他当事人已经通知。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543-81501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拍辅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物及相关服务咨询电话:0543-8150121/ 19163191998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一路503号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543/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和身份证明材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价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地址:滨州市长江一路50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竞买,保证金不退。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要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手机号码及送达地址,上述号码、地址确认为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买受人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者送达地址不确切,且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电话、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法院咨询电话:0543-81501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拍辅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物及相关服务咨询电话:0543-8150121/ 19163191998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一路503号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上虞区曹娥街道金桂苑西区27幢别墅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