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2月03日10时至2025年02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0/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34.21d830a7QpAGCV),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胶州市青岛路16号龙胶州天街项目一期二组团15号楼1单元1301户房产
建筑面积111.62平方米,询价报告显示所在层数为13层,总层数为34层。规划用途住宅。拍卖包含基础装修。标的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务必实地了解。
起拍价:970871元,保证金:97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定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八、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一周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依法予以保护的承租人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竞拍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702执3486号,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账 号:159360010400125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0530-7587318)
竞拍指导: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1216、1985316333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菏泽市八一西路119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另: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拍卖相关涉案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内否正常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拍卖须知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2月03日10时至2025年02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0530/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34.21d830a7QpAGCV),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青岛胶州市青岛路16号龙胶州天街项目一期二组团15号楼1单元1301户房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此次拍卖的标的物实际情况(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能保证拍卖财产能否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定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一周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交后七日内缴纳余款,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702执3486号,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账 号:159360010400125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并自行进行搬运,由交付、搬运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请见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0530-7587318)(拍品详情)
竞拍指导: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1216、1985316333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菏泽市八一西路119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青岛市 胶州市青岛胶州市青岛路16号龙胶州天街项目一期二组团15号楼1单元1301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