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拍卖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9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西三路以东、海港路以北的土地【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08)第2-711号】、房屋及地面附着物。
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工业用地,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三路以东、海港路以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08)第2-711号】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9825.8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
1、土地登记状况
(1)拍卖宗地是通过出让方式依法取得。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
(3)拍卖宗地的地理位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三路以东、海港路以北。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根据《宗地图》确定界址:
东至:东营市临海建材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海港路;西至:港西三路;北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地。
(6)根据《勘测定界图》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59825.8平方米。
(7)土地级别:根据《东营港临港产业园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确定拍卖宗地为东营港临港产业园三级工业用地。
(8)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性质为出让。
(9)使用权终止日期:拍卖宗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9日。
(10)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东国用(2008)第2-711号。
2、土地权利状况
(1)拍卖对象的土地所有权状况:拍卖对象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2)拍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状况:拍卖宗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08)第2-711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批准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9日。
拍卖范围内的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共计22项,均无账面价值。其中:房屋建筑物15项,主要包括办公楼、食堂、库房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6项,主要包括大门、围墙、厂区硬化地面等,基本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规格 |
1 | 办公楼 | 3,014.17 | 砖混、外墙粉刷、地板砖、内墙乳胶漆、铝扣板吊顶 |
2 | 食堂 | 253.10 | 砖混、外墙真石漆、地板砖、内墙乳胶漆、铝扣板吊顶 |
3 | 库房 | 170.92 | 砖混、外墙粉刷、地板革、内墙乳胶漆 |
4 | 泵房(1) | 94.31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5 | 配电室(东侧) | 109.12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6 | 彩钢板房(1) | 49.83 | 钢制防盗门 |
7 | 消防泵房 | 132.79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8 | 泵房(2) | 89.18 | 砖混、外墙粉刷 |
9 | 加药房 | 57.14 | 砖混、外墙粉刷、地面刷漆 |
10 | 彩钢板房(2) | 80.36 | 砖混、外墙粉刷、铝合金门窗 |
11 | 臭氧房 | 80.37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12 | 西侧平房1 | 32.31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13 | 配电室(西侧) | 249.03 | 砖混、外墙粉刷、内墙乳胶漆 |
14 | 西侧门卫 | 90.74 | 砖混、外墙粉刷、地板砖 |
15 | 西侧平房2 | 25.98 | 砖混、外墙粉刷、地板砖 |
(2)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1 | 南侧大门 | 项 | 1.00 | 砖砌抹灰贴砖、不锈钢伸缩门 |
2 | 围栏 | 米 | 333.30 | 造型水泥柱 |
3 | 围栏 | 米 | 35.50 | PVC |
4 | 罐区围墙 | 米 | 850.70 | 砖砌抹灰 |
5 | 西侧大门 | 项 | 1.00 | 砖砌抹灰贴砖、不锈钢伸缩门 |
6 | 厂区硬化地面 | ㎡ | 31,863.90 | 砼地面 |
评估价:12894250 元,起拍价:1289425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应当为具备购买资格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对象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本公告载明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未查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现地上及地下仍有部分设施及机器设备,不包括本次拍卖之内,且这些设施和设备因环保安全等因素现暂时无法拆除,请潜在买受人关注,参与竞买即表示上述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的部分设施和及其设备仍需占用本次拍卖的土地。
另,竞买人需要注意本次拍卖的房产为占用本次所拍卖土地上的房产,不包括虽然连在一起但占用其他土地的房产。
竞买人应提前就有关土地、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等其他问题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被执行人)自本公告期满3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他可能产生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47054987863) 付余款时需备注:(2022)鲁05执恢57号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46-638776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山东司辅咨询电话:19853163367/400-600-1216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拍卖须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29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 机构名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应当为具备购买资格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无。
若有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47054987863)。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638776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山东司辅咨询电话:19853163367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西三路以东、海港路以北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