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蓬莱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山东华臻重工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房地产的公告
蓬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6日10时至2020年9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蓬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蓬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11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山东华臻重工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房地产,房产证号:蓬房权证潮字第20120852号、蓬房权证潮字第20120853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12)第0060号,地号:0301020,地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59年11月25日,土地使用权面积:14608㎡,地上建筑(含无证房部分)总面积:10394.89㎡。【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说明:本次所拍卖标的位于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与其他厂房同在一个院内,共同使用一个通行通道和大门,竞买后有可能产生纠纷,要求有意竞买者务必亲自去现场查看,并与山东华臻重工有限公司落实相关情况,具体标的以实际测绘为准,非属对整个厂区的占有,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需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可能与评估报告不符,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起拍价:9072000元,保证金: 1000000元,增价幅度:4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三天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5-5612390/ 18561019079/18562277117,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前往。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的5天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684执恢36号变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蓬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营业部,账号:1536010104004892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35-5612390
举报电话: 0535-5999918
山东司辅咨询电话:18562277117
联系地址:蓬莱市市府路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蓬莱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7日
变卖须知
蓬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6日10时至2020年9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蓬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蓬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11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山东华臻重工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房地产,房产证号:蓬房权证潮字第20120852号、蓬房权证潮字第20120853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12)第0060号,地号:0301020,地类: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59年11月25日,土地使用权面积:14608㎡,地上建筑(含无证房部分)总面积:10394.89㎡。【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说明:本次所拍卖标的位于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与其他厂房同在一个院内,共同使用一个通行通道和大门,竞买后有可能产生纠纷,要求有意竞买者务必亲自去现场查看,并与山东华臻重工有限公司落实相关情况,具体标的以实际测绘为准,非属对整个厂区的占有,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需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可能与评估报告不符,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实名注册)。
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参与变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9072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的5天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684执恢36号变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尾款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确定时间内携相关资料(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蓬莱市人民法院(地址:蓬莱市市府路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蓬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营业部,账号:15360101040048928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领取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30天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如出现因标的物自身原因或其他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买受人需及时与本院联系,经核属实,可适当延长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交易成功后由买受人持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法律法规未对交税主体做出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物历史欠缴税费,以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之日为准,之前由拍卖标的物所有人承担,从拍卖款中扣除,之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保管费等欠费及其它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变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35-5612390
举报电话: 0535-5999918
山东司辅咨询电话:18562277117
联系地址:蓬莱市市府路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蓬莱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7日
项目所在地:蓬莱市潮水镇南大街11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