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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预约看样 > 烟台博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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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QT1912031745
[第一次拍卖]烟台博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流拍
  • 项目类型:
    其他财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50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5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吴恒力

18153547775

项目地址
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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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海阳市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博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农商行)1000万股股权的拍卖公告

 

海阳市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烟台博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农商行)1000万股股权(特别说明:起拍价为双方议价,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送达买受人后视为标的物已交付买受人,该股金种类为法人股。)

起拍价:180000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幅价:50000元

二、竞价时间:2019年12月28日10时至2019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以及海阳农商行公司章程规定,竞买人应仅限于“企业法人”,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十一)竞买人(含关系人、关联企业)本次购买股权和原持有股权之和占海阳农商银行股权总额5%(含)以上的,需提前经烟台银监分局审批。

(十二)竞买人需遵守海阳农村商业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三)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竞买人不符合海阳农商行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海阳农商行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入股海阳农商行股东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人公司章程

(三)企业法人有权机构同意购买股份的决议

(四)近两年企业法人的审计报告

(五)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征信系统信用报告

(六)企业法人纳税证明

(七)关系人、关联企业持有烟台农商银行股份情况说明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 特别提醒:该股权拍卖成交之前应得的法定孳息和分红不予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足够了解标的物详情,具备竞买资格,保证能够达到过户条件。竞买人可到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登记机关、司法机关等进行咨询,法院不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已看样和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烟台农商行办理标的股权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前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因本院目前条件无法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不采用线下交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三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市支行,账号:153842010400324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的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价差、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对于竞买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变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邮件被退回的视为送达,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52665118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电话:0535-3222913 叶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阳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须知

海阳市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拍卖(包括各阶段拍卖和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公告和竞买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至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登记机关、司法机关等进行调查,自行确认是否存在瑕疵以及过户手续等事宜,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竞买人条件: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以及海阳农商行公司章程规定,竞买人应仅限于“企业法人”,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十一)竞买人(含关系人、关联企业)本次购买股权和原持有股权之和占海阳农商银行股权总额5%(含)以上的,需提前经烟台银监分局审批。

(十二)竞买人需遵守海阳农村商业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三)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竞买人不符合海阳农商行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海阳农商行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入股海阳农商行股东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人公司章程

(三)企业法人有权机构同意购买股份的决议

(四)近两年企业法人的审计报告

(五)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征信系统信用报告

(六)企业法人纳税证明

(七)关系人、关联企业持有烟台农商银行股份情况说明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十、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在标的物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价差、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等手续,法院不对标的物的过户作出任何承诺。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前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四、该股权拍卖成交前应得的法定孳息和分红不予拍卖。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邮件被退回的视为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35-322393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0535-3222913 叶法官

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阳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海阳市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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