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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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950股股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8/ 19 |资产处置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博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950股股金。
特别提示:被执行人持有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为职工股
起拍价:16695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清户等可能存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起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9月16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博山支行
收款账号:3738 9999 1010 0030 919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送达拍卖公告及拍卖通知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示五日,视为送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41205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4120161(张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55330764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950股股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8/ 19 |资产处置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博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950股股金。
特别提示:被执行人持有的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为职工股
起拍价:16695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清户等可能存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起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9月16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博山支行
收款账号:3738 9999 1010 0030 919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送达拍卖公告及拍卖通知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示五日,视为送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41205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4120161(张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55330764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淄博市 博山区 沿河西路57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