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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910319005
[第二次拍卖]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西单元702号房产
不限购
起拍价:
336,970.00
拍卖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10:00:00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5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2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景婷婷

18653333447

项目地址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西单元702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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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西单元702号房产(含储藏室一间)的公告

 

    淄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至2019年11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物为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7层西单元西户,含储藏室一间(4号),建筑面积129.95平方米,所在楼层7层,总层数11层。

起拍价:33.697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瑕疵说明:该房产为小产权房,限购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本院协调相关管理部门为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包括可能存在的二次过户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11月16日1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11月16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27日16时前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淄川吉祥路支行

收款账号:37389999101000311324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特殊说明:拍卖通知书无法送达,特此公示五日,视为送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52802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6125973(陈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电话:19853163329(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请各位竞买人上班工作工作时间咨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西单元702号房产(含储藏室一间)的公告

 

    淄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至2019年11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物为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7层西单元西户,含储藏室一间(4号),建筑面积129.95平方米,所在楼层7层,总层数11层。

起拍价:33.697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瑕疵说明:该房产为小产权房,限购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本院协调相关管理部门为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包括可能存在的二次过户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11月16日1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11月16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27日16时前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淄川吉祥路支行

收款账号:37389999101000311324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特殊说明:拍卖通知书无法送达,特此公示五日,视为送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52802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6125973(陈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电话:19853163329(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请各位竞买人上班工作工作时间咨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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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A区4#楼西单元702号房产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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