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即墨市华山镇华园一路南侧、雕塑公司烟青西路西侧的土地三宗(宗地号J14-7-699,面积2160平方米;宗地号J14-7-700,面积1922平方米;宗地号J14-7-742,面积1772平方米)及地上房屋三处(证号即房自字第003184号,面积4491.09平方米;证号即房自字第003183号,面积1965.30平方米;证号即房自字第003561号,面积2055.06平方米),标的物所有权人: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1040.4012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即墨市华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由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使用位于华园一路南侧、雕塑公司烟青西路西侧土地约95亩。后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办出三块有证土地(面积5854平方米,之间有水泥路相连),并在每块有证土地上建有证房屋一处。为便于买卖,经合议庭合议,决定三块有证土地及三处有证房屋整体拍卖。
2、应被执行人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我院依法委托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工程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三处有证土地及地上有证房屋进行了测绘,发现三处有证土地和其上有证房屋之间有错位,不是完全对应关系。北侧办公楼的实测面积比房产证记载的面积大129.15平方米,南侧靠东的沿街房的实测面积比房产证记载的面积大259.16平方米,南侧靠西职工宿舍和餐厅的实测面积比房产证记载的面积小82.44平方米。以上北侧办公楼和南侧靠东的沿街房,超出房产证记载面积部分房屋,我院依法委托了补充鉴定,南侧靠西职工宿舍和餐厅,因实测面积小于房产证记载面积,评估公司按房产证记载的面积进行的评估。三处有证房屋中,北侧办公楼有超出证土地的面积为408.60平方米,南侧靠东沿街房超出有证土地的面积为314.44平方米,南侧靠西职工宿舍和餐厅超出有证土地的面积为479.78平方米(详见测绘图纸)。
3、本此变卖的标的为三处有证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工程,三处有证房屋(含超出房产证记载面积部分的房屋),其余部分的土地(含地上附属工程)因无证不在本次拍卖的范围内,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占用无证土地(含地上附属工程),需自行与权利人协商。
4、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情况以及能否办理过户、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与法院联系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账号:381201010400831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32-87562618、198531632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以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即墨市支行,账号:38120101040083199),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即墨市黄河三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后,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即墨市支行,账号:381201010400831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法规法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示:无。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7562618、198531632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项目所在地:即墨市华山镇华园一路南侧、雕塑公司烟青西路西侧的土地三宗及地上房屋三处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