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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预约看样 > 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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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908126425
[变卖]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结束,拍卖已成交
成交价:
4,436,992.00
成交时间:
2019年06月28日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查看)
  • 保证金:
    800000.00元
  • 所属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2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苏晓

13853828670

项目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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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030412号)。

    该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932800元,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22747元;建筑面积为304.78平方米,结构为混合,设计用途为住宅,建成年代为2009年,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4436992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1.竞买人须承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等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特别说明:本院不负责房屋清迁及交付手续,因清迁产生的纠纷,本案概不负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8090101040021914)

 2、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及变卖预交款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即保证金缴纳手续。如果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2-888958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380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7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030412号)。

   该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932800元,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22747元;建筑面积为304.78平方米,结构为混合,设计用途为住宅,建成年代为2009年,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4436992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436992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809010104002191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2-888958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380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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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8号3号楼1单元101户房地产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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