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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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的公告
昌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21日10时至2019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10),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
起拍价:16030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总层数7层,建筑面积为65.0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6.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该房地产建成年份为2012年。
该房地产总层数07层(含储藏室),外墙面贴石材及瓷砖,步梯。估价对象位于07层,朝向南。室内装修情况为:客厅及卧室地面铺石材,墙面贴简易壁板或刮腻子,未粉刷乳胶漆,顶面刮腻子,无石膏板造型顶;厨房及卫生间铺地砖,墙面水泥毛坯,PVC简易吊顶,厨房整体厨柜;阳台铺地砖,墙面贴简易壁板,PVC简易吊顶,塑钢窗封闭;外窗为塑钢窗、室内门为木门、阳台门为金属推拉门、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另,24储藏室为简易防盗门,毛坯。
根据现场勘察,委估房地产结构施工质量一般,装修保养情况较一般,未发现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现象。
2、所处位置土地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地势平坦无起伏,地质条件较好,雨季无积水,土壤承载能力强,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气、通暖、通讯)、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程度高。
二、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估价对象产权清晰、无纠纷;
房屋所有权人:韩玉军;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鲁(2017)昌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20号;
土地使用权期限:2004年01月20日起2074年01月19日止。
三、区位因素描述与分析
1、地理位置
估价对象坐落于蓝宝石之乡—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
2、交通便捷度
估价对象周边道路无交通限制,道路通达性和交通便捷性较好。
3、公共配套设施
对临城南中心幼儿园及小学,距及第中学近800米。南临2公里中心商业街,周边学校、酒店、商贸、银行等服务设施齐全,公共配套设施可以满足商务活动和日常生活的需要。
4、周边环境
估价对象所处位置较好,交通便利,所处区域内没有严重的水污染及大气污染。
5、基础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城南街道办事处西邻,是城南的地理政治以及经济中心,也是昌乐向南发展的第一站,现在占据中心,未来升值潜力巨大,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齐全。
评估价格为:22.9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个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7月25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725执1329号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029722279746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36-6222939
联系地址:昌乐县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的公告
昌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21日10时至2019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10),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
起拍价:16030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总层数7层,建筑面积为65.0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6.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该房地产建成年份为2012年。
该房地产总层数07层(含储藏室),外墙面贴石材及瓷砖,步梯。估价对象位于07层,朝向南。室内装修情况为:客厅及卧室地面铺石材,墙面贴简易壁板或刮腻子,未粉刷乳胶漆,顶面刮腻子,无石膏板造型顶;厨房及卫生间铺地砖,墙面水泥毛坯,PVC简易吊顶,厨房整体厨柜;阳台铺地砖,墙面贴简易壁板,PVC简易吊顶,塑钢窗封闭;外窗为塑钢窗、室内门为木门、阳台门为金属推拉门、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另,24储藏室为简易防盗门,毛坯。
根据现场勘察,委估房地产结构施工质量一般,装修保养情况较一般,未发现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现象。
2、所处位置土地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地势平坦无起伏,地质条件较好,雨季无积水,土壤承载能力强,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气、通暖、通讯)、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程度高。
二、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估价对象产权清晰、无纠纷;
房屋所有权人:韩玉军;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鲁(2017)昌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20号;
土地使用权期限:2004年01月20日起2074年01月19日止。
三、区位因素描述与分析
1、地理位置
估价对象坐落于蓝宝石之乡—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
2、交通便捷度
估价对象周边道路无交通限制,道路通达性和交通便捷性较好。
3、公共配套设施
对临城南中心幼儿园及小学,距及第中学近800米。南临2公里中心商业街,周边学校、酒店、商贸、银行等服务设施齐全,公共配套设施可以满足商务活动和日常生活的需要。
4、周边环境
估价对象所处位置较好,交通便利,所处区域内没有严重的水污染及大气污染。
5、基础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城南街道办事处西邻,是城南的地理政治以及经济中心,也是昌乐向南发展的第一站,现在占据中心,未来升值潜力巨大,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齐全。
评估价格为:22.9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个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7月25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725执1329号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029722279746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36-6222939
联系地址:昌乐县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项目所在地:昌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芳香街29号贵和福苑小区21号楼03单元601室及24储藏室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