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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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30号房地产的公告
案号:2018鲁0103执恢41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承办人:骆法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7日10时至2019年8月2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30号房地产。
起拍价:7000000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①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50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1,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4,建筑面积(平方米):3228.51,设计用途:工业。
②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51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2,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平方米):1619.69,设计用途:工业。
③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9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3,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5,建筑面积(平方米):3022.12,设计用途:工业。
④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8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4,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1,建筑面积(平方米):177.88,设计用途:工业。
⑤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7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5,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1,建筑面积(平方米):87.96,设计用途:工业。
⑥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6号,房屋坐落:历下区山大路230号,幢号:6,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1,建筑面积(平方米):112.04,设计用途:工业。
特别提醒:1、该评估报告中载明: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8号(幢号4)、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7号(幢号5)、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6号(幢号6),上述三幢房产已与证载完全不符,由原来的证载一层变为两层,并且无法确定该三幢房产的原址,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委托人未能提供房产证中记载的幢号4、幢号5、幢号6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规划批文,本次应估价委托人要求评估采用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本次评估采用的建筑面积如与实际有出入,最终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故本次评估假设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8号(幢号4)、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7号(幢号5)、济房权证历字第112446号(幢号6)三幢房产未发生变化。2、变卖成交后,以房屋实际交接日为基准,对租金进行分配,交接日之后的租金归买受人;3、本次变卖标的中幢4、5、6房产(证号历字第112448号\字第112447号\字第112446号)因历史原因与历下区房管局的公房交集一起,无法分割;变卖成交后,以各自证载面积分配租金收入;租赁到期后,双方均可租赁或出租,由价高者负责出租,仍按证载面积分配租金;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具体业户租赁合同情况:见附件
《土地登记簿》: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宗地面积:4177平方米。证号:历下国用(2008)第0100042.地号:010510008,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7年12月28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其他相关条件
竞买人须承诺,变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拍品的贷款须知:(1)竞买人需贷款融资的,可在竞买前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2)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必须依照《变卖公告》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指定账户。(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均应按照《变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变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贷款咨询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光明支行联系人:岳彬15662695801、牟柏林13001700696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
账号:000000745004100000522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2567185
咨询电话:0531-825671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1日
变卖须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7日10时至2019年8月2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30号房地产。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5日内缴纳,并在缴纳余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
账号:000000745004100000522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2567185
咨询电话:0531-825671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1日
项目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30号房地产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