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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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4日10时至2018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7/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17.ETmFt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
起拍价:2407.06614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评估价:4298.3324万元。
标的物概况:
1、标的物一:标的物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西临龙凤南大街,北临兴昌路,东临昌泰路,所在地交通便捷度较好,周围有民生银行、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政务大厅、中国电信等,商业繁华度较好。
标的物所在楼为框架结构,建成于2008年,总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1层,设计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5185.24平方米。经实地勘察,标的物1-2层沿街部分为商业用房,其余为办公用房,地下室处于闲置状态。标的物北外墙贴墙砖;室内地面铺地板砖,部分办公室铺木地板;一楼门厅内墙贴墙砖,其余内墙刷乳胶漆;套装木门,塑钢窗;楼梯大理石踏步,不锈钢楼梯扶手;有一部客梯,水、电等设施齐全。
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使用权人为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面积为1662.60平方米,用途为综合,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1日。
2、标的物二:标的物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西临龙凤南大街,北临兴昌路,东临昌泰路,所在地交通便捷度较好,周围有民生银行、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政务大厅、中国电信等,商业繁华度较好。
标的物所在楼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地上1-4层,设计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1453平方米,经实地勘察,标的物1-4层为办公用房,标的物外墙刷乳胶漆;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刷乳胶漆;套装木门,塑钢窗;水、电等设施齐全。
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标的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1411002010LJ001号。同时拥有标的物的《土地登记申请、调查、审批表》,使用面积为1662.60平方米,用途为综合,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1日。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5667717 ,0537-5175432(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看样时间:(请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部分房屋有租赁,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核实。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租赁。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9月11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6)鲁08执463号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帐号:7376010183100002787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5667717,0537-5175432。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7号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拍卖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4日10时至2018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7/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17.ETmFt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
起拍价:2407.06614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评估价:4298.3324万元。
标的物概况:
1、标的物一:标的物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西临龙凤南大街,北临兴昌路,东临昌泰路,所在地交通便捷度较好,周围有民生银行、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政务大厅、中国电信等,商业繁华度较好。
标的物所在楼为框架结构,建成于2008年,总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1层,设计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5185.24平方米。经实地勘察,标的物1-2层沿街部分为商业用房,其余为办公用房,地下室处于闲置状态。标的物北外墙贴墙砖;室内地面铺地板砖,部分办公室铺木地板;一楼门厅内墙贴墙砖,其余内墙刷乳胶漆;套装木门,塑钢窗;楼梯大理石踏步,不锈钢楼梯扶手;有一部客梯,水、电等设施齐全。
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使用权人为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面积为1662.60平方米,用途为综合,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1日。
2、标的物二:标的物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西临龙凤南大街,北临兴昌路,东临昌泰路,所在地交通便捷度较好,周围有民生银行、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政务大厅、中国电信等,商业繁华度较好。
标的物所在楼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地上1-4层,设计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1453平方米,经实地勘察,标的物1-4层为办公用房,标的物外墙刷乳胶漆;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刷乳胶漆;套装木门,塑钢窗;水、电等设施齐全。
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标的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1411002010LJ001号。同时拥有标的物的《土地登记申请、调查、审批表》,使用面积为1662.60平方米,用途为综合,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1日。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5667717 ,0537-5175432(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看样时间:(请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部分房屋有租赁,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核实。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租赁。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9月11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6)鲁08执463号山西省焦炭集团吕梁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新区,土地证号为离国用(2008)第010号土地及地上的房产证号为2014年A000001号房产一宗和附属楼(无房产证)一宗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帐号:7376010183100002787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5667717,0537-5175432。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7号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项目所在地:莲花新区,西临龙凤南大街,北临兴昌路,东临昌泰路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