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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预约看样 > 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1601-2610户共134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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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904099271
[第一次拍卖]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1601-2610户共134处房地产
不限购
起拍价:
47,070,047.00
拍卖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10:00:00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查看)
  • 保证金:
    9140000.00元
  • 所属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23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赵凯

15165128957

项目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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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1601-2610户共134处房地产的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13日10时至2019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法院账户名: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1601-2610户共134处房地产。

起拍价:47070047元(不包含土地出让金),保证金:941万元,增价幅度:23万元及其整倍数。

成交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6916897元,本拍卖标的物具体信息请在附件栏下载评估报告查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公告内容与现场及登记不一致的以现场或登记内容为准。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能否办理,何时办理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纳,其数额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上述资产案件当事人等,自本公告公告满五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外国公司自然人除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5月21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买受人名称、“2019鲁02执恢42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802350200310123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麦岛支行  

开户联号:31345206509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2-83098283

司法辅助专员:15165128957

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卖须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13日10时至2019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 机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5月2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麦岛支行 ,账号:802350200310123)(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十个工作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过户),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532-83098283

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月二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江山中路185号3栋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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