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昌邑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昌邑中铸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昌邑花木城昌邑房权证围子字第027487号房地产的公告
昌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1日10时至2019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邑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 sf.taobao.com/0536/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昌邑中铸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昌邑花木城昌邑房权证围子字第027487号房地产(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585号17幢17-22、17-21)。
评估价:1484780元,起拍价:1009650.4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税费具体数额。
2.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法院不承担腾房义务,买受人自行腾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当事人承诺自愿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2月3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786执1312号昌邑中铸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昌邑花木城昌邑房权证围子字第027487号房地产(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585号17幢17-21、17-22)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账号:1542100104002097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6-72284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6-72284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昌邑市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2月1日10时起至2019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昌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昌邑中铸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昌邑花木城昌邑房权证围子字第027487号房地产(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585号17幢17-22、17-21)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昌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邑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月26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一一通知。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手续办理情况;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过户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标的物能否办证及办证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解决。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2月3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账号:15421001040020975),并于2019年2月3日18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昌邑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昌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6-72284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536-7228419
昌邑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项目所在地:昌邑花木城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