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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812277129
[第一次拍卖]曹县诚鹏-中央华府3号楼2单元201号房地产
不限购
起拍价:
382,457.00
拍卖时间:
2019年01月25日 10:00:00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5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曹县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2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王河

18354000058

项目地址
曹县诚鹏-中央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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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18)鲁1721292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22510时至20192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曹县人民法院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刘淑芬、盛伟有的位于曹县诚鹏-中央华府3号楼2单元201号房地产,结构:框剪,所在层/总层数2/32,建筑面积96.58平方米,外墙刷防水涂料、外门为密码防盗门,内墙刷乳胶漆、地面铺地板砖。详细情况,请查看评估报告附件。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382457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在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22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21818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需自行清迁,因清迁产生的纠纷本院概不负责,房屋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未实际看样或未了解拍卖品的情况导致的信息误差,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导致延迟交付的,损失自负。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226日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193118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1721292号房屋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名:曹县人民法院

  号:1591 2101 0400 2703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鲁中大恒正询字【2018JN0917-31号询价报告书。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0-32091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电话:0530-3209108(刘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珠江西路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22510时至20192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2月18日18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磨损、使用状况及内在维护等质量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上述质量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实际质量状态以拍卖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在交付时发生改变,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拍卖公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额,拍卖余额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曹县人民法院

账  号:1591 2101 0400 2703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

在买受人交清全款后的7个法定工作日内,本院将依法办理书面材料交付手续(即法院拍卖成交确权裁定书)。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银行法院之间有5个工作日的账目交割时间,为避免网络转账后等待账目交割,买受人亦可来法院刷卡交付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后,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各自承担。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涉及违法、违章等部分,由买受人责任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0-32091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0-3209108(刘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珠江西路9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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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曹县诚鹏-中央华府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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