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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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拍卖房产的
拍 卖 公 告
莱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 1月 19 日10时至2019年1月 20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日街16号1单元6层2号(该房产权证号为2016704333),石油路南侧,山花街东侧,海茂路北侧的房产,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度较好;该房产建筑面积31.92平方米,无配套附属房。该房产所处楼宇为多层住宅类物业。总层数:6楼,该房产位于6楼。房产用途:住宅。房地号:82-18-7。附记:购买存量房记载登记时间为2016-03-09。
该房产情况介绍:外墙为涂料,无单元防盗门,窗户为铝合金窗,楼梯间理水泥踏步地面,楼内配套设施水、电、暖气、燃气,室内地面铺设木地板,简装修,整体维护状况较好。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黄河街支行,期限自2016年3月9日至2031年3月9日,数额16万元,还款至2018年9月份。
该房产评估价值为:29.21万元。
该房屋拍卖起拍价为29.2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2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0535-7386118,需要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电话通知本院登记,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由于地理位置原因,请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月 25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账号:15355101040026590,农行行号:10345683551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8)鲁0682执743号拍卖款,并于2019年1月 30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山东中创评字第(法)2018-032号】。
咨询电话: 0535-7386118
举报电话: 0535-73860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莱阳市古城路19号
莱阳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拍卖房产的
拍 卖 公 告
莱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 1月 19 日10时至2019年1月 20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日街16号1单元6层2号(该房产权证号为2016704333),石油路南侧,山花街东侧,海茂路北侧的房产,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度较好;该房产建筑面积31.92平方米,无配套附属房。该房产所处楼宇为多层住宅类物业。总层数:6楼,该房产位于6楼。房产用途:住宅。房地号:82-18-7。附记:购买存量房记载登记时间为2016-03-09。
该房产情况介绍:外墙为涂料,无单元防盗门,窗户为铝合金窗,楼梯间理水泥踏步地面,楼内配套设施水、电、暖气、燃气,室内地面铺设木地板,简装修,整体维护状况较好。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黄河街支行,期限自2016年3月9日至2031年3月9日,数额16万元,还款至2018年9月份。
该房产评估价值为:29.21万元。
该房屋拍卖起拍价为29.2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2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0535-7386118,需要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电话通知本院登记,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由于地理位置原因,请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月 25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账号:15355101040026590,农行行号:10345683551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8)鲁0682执743号拍卖款,并于2019年1月 30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山东中创评字第(法)2018-032号】。
咨询电话: 0535-7386118
举报电话: 0535-73860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莱阳市古城路19号
莱阳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日街16号1单元6层2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