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4)芝执字第55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明凯与被执行人曹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定于2018年8月22日10时起至2018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535/04)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138-8号房屋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烟房权证福字第F008446号,建筑面积:497.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2012)第32374号,使用权面积:203.87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进行处置以清偿债务。
起拍价:3160584.56
加价幅度:15000
保证金:300000
财产现状:该标的物现无人使用。
二、样品展示以在淘宝网公开的照片或视频为准,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三天接受咨询,不组织现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三、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剩余价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开户账号:37001666401050152613;开户行联行号:105456000200。),缴款时须注明“(2014)芝执字第558号拍卖款”,并于缴款后3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成交后的相关事宜。因买受人拖延、拒绝接收拍卖物等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参加竞买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仔细阅读本次拍卖过程中发布的拍卖须知和标的物介绍。
咨询电话:0535-6859097 联系人:刘波法官
监督电话:0535-685903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特此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二○一八年八月六日
拍卖须知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所进行的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就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次拍卖、变卖,制订本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机构和人员外,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之日的三日之前由本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持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持相关证件及委托手续亲自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院审查确认方可。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所有竞买人均应在参加拍卖、变卖前,确实、充分、有效的了解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网络平台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拍卖、变卖在标的物介绍中已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应尽可能在拍卖、变卖前亲临现场实地考察,未到现场考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变卖成交后所需承担的税费或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六、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七、所有竞买人应当遵守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竞买人之间或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所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35-6859031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一八年八月六日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138-8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